庭审中,钟某称:“‘e代驾’员工当时叫着要打死我们,还拿了砖头、木棍等工具,我们的主管白某只是叫我们看住门口,没有叫我们打人。”他还表示当时e代驾员工想要冲入酒吧,他们的职责保护酒吧及客人的人身安全。随后讯问的部分被告人表示不认罪。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今年9月1日,越秀法院已对黄某等9名“e代驾”员工作出判决。法院查明,黄某、刘某在与本色酒吧保安殴斗后,伙同被告人赖某、徐某、陆某等及其他300多名同案人陆续前往本色酒吧附近聚集,使用砖块、棍棒打砸本色酒吧,并使用拳脚及其他器械攻击本色酒吧保安人员。
法院判决称,上述人员不听劝阻,辱骂、推挡、围攻到现场执勤的警察,阻止警车前行,并在路上捡起砖头砸打警车,造成民警等多人受伤以及警车受损;同时造成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从凌晨2时至早上7时交通瘫痪,故最终依法判决黄某等9名被告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6个月到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