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华天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员朱博,为两人编造5份虚假的《地上物登记表》用于计算拆迁补偿,给国家造成损失772万余元。
《法制晚报》记者上午获悉,三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分别判处金士良、李光玉有期徒刑10年;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朱博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了解,金士良和李光玉为避组织检查,还让两家子女签订了两份假借款协议。
主任伙同村官 贪污772万拆迁款
52岁的金士良是北京市人,大专文化,北京市密云县加油气(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原主任。
密云县加油(气)站综合管理办公室是密云县市政市容委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加油(气)站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密云县市政市容委按照密云县科级干部竞争上岗要求选拔推荐,经密云县委组织部、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任职。
53岁的李光玉是密云县河南寨镇提辖庄村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兼经济合作社社长。
32岁的朱博大学文化,原为北京东华天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员。
北京市检三分院指控,2012年4月至2014年,金士良在担任大唐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以下简称大唐煤制气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期间,在负责密云县河南寨镇辖区内的征(占)地拆迁补偿等工作的过程中,伙同密云县河南寨镇提辖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兼经济合作社社长李光玉作案。
两人伪造《地上物登记表》(以下简称地调单)及《拆迁补偿协议》,骗取拆迁补偿款772万余元。
朱博在负责密云县河南寨镇辖区内的征(占)地拆迁评估工作过程中,编造5份虚假的《地上物登记表》用于计算拆迁补偿,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772万余元。
2014年9月15日下午,密云县纪委电话通知金士良接受调查,金士良如实供述伙同李光玉等人骗取拆迁补偿款772万余元的事实。密云县纪委电话通知李光玉接受调查时,李光玉也如实交代了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