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丽惠告诉记者,因这份快递是发往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紧急的法律文书,无奈之下她只好让助手把身份证号写上。快递发出后,她让助手给1118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EMS的客服专线)打电话询问,11183表示并不知道这个情况,需要去了解。
邹丽惠提供的EMS快递面单照片显示,其身份证号被填写在“备注”一栏。
邹丽惠认为,寄件人的身份证号并不是国家邮政总局印发的《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中规定应当填写和掌握的信息内容,福州邮政速递公司要求在快递面单上加写寄件人身份证号的做法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有非法获取和泄露寄件人个人信息之嫌,属于违法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