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5日,玉泉区法院下发限期搬迁的裁决书,要求房屋的居住人10天之内自行搬迁,而房屋产权人和居住人也同意履行承诺。相关单位和部门也提前为产权人及屋居住人进行了安置,但到25日为止,产权人和房屋居住人仍不履行法院下发的裁决书,最后玉泉区政府及法院决定对其进行依法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