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银行信息成本的大幅下降也要求利率应该予以灵活反映。银行的存款产品,包括部分贷款产品,其定价高度依赖于数据处理的成本。
在计算机系统、网络、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并得到大规模运用的过程中,对金融业务特别是数据处理的成本带来了巨大变化,这时价格也理应出现相应变化。
如果不让这个变化在价格上有所表现,就有可能在双轨制中通过另外一轨去表现,从而造成很多问题。
在存款方面,老牌市场经济国家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的经验表明,活期存款(Demand Deposit)或者叫支票存款涉及大量信息处理,银行成本非常高,同时客户有可能随时提取使用,所以最初银行对这类存款是不付息的。
美国之前的Q条例中很重要的一个条款是,禁止联邦储备体系的会员银行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随着信息处理的效率逐步提高,加之20世纪80年代后期美国废除了Q条例,银行开始对活期存款支付一点利息。
但在美国,活期存款的利息很低。中国的活期存款利率目前是0.35%左右,远高于美国。
信息处理成本的大幅下降,主要得益于计算机、网络出现后形成的电子化处理,效率大大提升。信息处理成本大幅下降后,加上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公司通过金融创新用行动发起了挑战,提高了部分客户对存款收益率的预期。当然,互联网公司最开始是利用货币市场基金,走了双轨制的路子。
可以预见,将来竞争格局的变化仍与科技和成本的变化有很大关系。
七、利率市场化并非一放了之,利率仍然是需要调控的。利率既是资源配置的结果,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同时利率也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也是国务院领导同志反复强调的。
从微观上讲,利率市场化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从宏观调控角度讲,利率市场化以后,并不是要一放了之,还是要根据逆周期调控的需要和宏观调控的整体取向,对利率进行调控。
具体讲,要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的不同阶段,以及不同的通货膨胀周期,来进行必要的利率调控。因此,在利率市场化的同时,更要强调健全央行的利率调控体系,建立更好的金融市场利率传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