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粮食局购销公司乌石分公司原经理侯庆园等人,借年终慰问退休老职工之名,违规公款大吃大喝。当六合区纪委调查时,当事者却认为,借慰问公款吃喝“都是多年来的‘老规矩’,也不算啥大事”,并问“能否网开一面,下不为例”。
凭“老规矩”就能堂而皇之地顶风违纪吗?当然不行!怀着侥幸心理故意违纪,一朝东窗事发,便编排各种搪塞推脱的理由。无论是“多年的‘老规矩’,一时难以改过来”,还是“不能对勤恳的老同志太过无情”,或者“无心之举,下不为例”,不管搬出什么理由,只要违反了党纪,就没有什么可以通融和留情的。
从严治党,对违纪问题从严惩处这一手决不能放松。中央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惩治决心很坚决,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迁就。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已经有无数教训深刻的典型案例,从反面揭示了什么叫“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什么叫“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什么叫“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心中装着“小九九”,无视中央要求和党纪约束,不收敛、不收手,注定要栽“大跟头”。此中道理,不可不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