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还指出,秦又涉与陈、傅及会计经理陈某(50岁)于2010年1月4日至2012年1月19日串谋一批人,藉秦有关的两家公司,即山澳国际及晶镒名下共7个户口,处理港元、美元及英镑犯罪得益共逾32.8亿元。
控方指案件极可能转介区院审理,内地证人将指证秦锦钊等被告,亦有证据指秦从一涉案户口提取900万元投资香港的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