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
人们千呼万唤的户籍制度,倒逼出来的《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依然是畸形户籍制度的延续,只是比过去流行的暂住证往前挪了一步,而居住证每个城市都会设置相应的门槛,其持有者也很难公平享受同城居民应有的福利保障,这也就意味着,被诟病的畸形户籍制度依然还要延续下去。
居住证仍然不是户籍,充其量是身份证后面叠加的又一个证件。即使在北京获得居住证,也无法等同于北京市民,居住证代表的仍然是“二等公民”。如果居住证被赋予和城市户口一样的社会福利,即便北京房价再高,也阻挡不住全国人民涌入北京的势头,如果居住证只是暂住证的一个变种,这样的居住证就没有什么意义。
在全世界范围内,中国是仅剩的几个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的国家,这种从苏维埃政权移植过来的畸形户籍政策,并没有随着苏联政权的崩溃而终止,倒是越来越产业化利益化。有媒体曾报道“中介漫天要价北京户籍:来自于央企,一个指标100万”!外地人子女要想在北京上学,需要提供多达28个证件,在学历方面,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都存在诸多限制和歧视政策。即使是深圳这样的开放城市,目前对海外人才的引进,也要求所谓的高学历、掌握核心技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