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这些文物是交由文管部门暂存,并不是捐赠。”王德军说,确实发了钱,但这笔钱是作为修缮王氏祠堂的费用,并非捐献文物奖金。
走访中,王德军的说法得到村民王安详的证实。同时,不少王氏族人认为他们的家传文物被文物部门“霸占”了。
文物属村民当年自愿捐赠,“代管”说法无依据
对此,偃师市文物部门提供了多份相关材料。其中一份材料是2015年8月19日,偃师市文物旅游局作出关于王氏族人所交文物属捐赠还是保管的确认说明。
该说明称,2003年初,该村村民王应西(现已去世)与偃师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联系,称自家保存有“清朝圣旨”等物品,为防止文物受损和流失,故想捐赠给国家。
随后,原文管会和商城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到其家中查看。
2003年2月24日,博物馆为其办理了捐赠手续,并分两次为捐赠人颁发奖金3000元。之后,博物馆将该批文物登记造册,入库保存。
以上行为表明,该批文物的性质已由“私有”变为国家财产了。
此外,通过对当年经手该文物的相关工作人员走访了解到,“偃师商城博物馆从来没有为民间人士保管文物的先例,所有捐献文物均依据博物馆有关规定进行登记、造册、入库后按照馆藏文物进行保管。”
因此,该批文物交给偃师商城博物馆暂存说法没有依据,所以该批文物无法归还王家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