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女子王某因患冠心病,到武汉一家医院治疗。5月14日,医院对王某做了相应手术。谁知,王某术后昏迷不醒,于5月22日死亡。
2013年8月,司法鉴定出炉,结论为:医院对王某进行诊疗过程中,存在术前告知不完善、术前评估及术后不良估计不足、手术并发症预防措施欠缺等过错,与该患者之死有一定因果关系,建议院方承担45%的责任。
2013年11月,王某的家属将该医院告上法庭索赔。
2014年1月,硚口区法院审理后认定总赔额为28.4万余元,按45%的责任,判决该医院赔偿王某家属12.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