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赵某某经营的小蜀山弃土点是一个非法弃土点,是他以12万元的低价转手购买的。后来,在李安松的要求下,他被要求出售给沈某。虽然赵某某和康某都不情愿,但因不敢得罪李安松,无奈同意了。康某和赵某某的证言说,他们不知道李安松是如何运作的,但最终都拿到了100万转让费。
其实,李安松为了不让自己深陷其中,在相关合同上盖了执法所的公章,并让沈某将钱款汇入一个亲戚的银行账户。随后,李安松将这笔巨款拿到手,用于购房归还欠款等个人消费,所剩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