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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成家了,有自己的小家要照料。我的公公婆婆都去世很久了,我和丈夫都在打零工,每天只有晚上的时间能给孩子做饭、辅导她做作业,家里还有一大摊子事等着我。可老妈却要求我每天晚上都陪夜,这不是故意刁难我吗?
我弟弟没成家,明明有时间护理老妈,他照顾起人来也不赖,可是我老妈就是心疼他,不许他守在病房。我白天上班,晚上陪夜,我就不累吗?
我身边很多人家有老人卧病在床的,都是几个子女轮流照料,治病的费用由几个子女均摊。要是实在有子女无法照料,那就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所以我认为,不管是这次老妈生病,还是以后她老了需要赡养需要照料,都应该不分男女,四兄妹人人有责任。
但是,老妈这两年将她的积蓄和刚分得的几万元征地赔偿款都给了我的两个兄弟,大哥娶妻买房老妈都掏了钱,而我和妹妹什么都没享受到。所以,按照责任和权利对等的原则,赡养老妈的主要责任应该由我的两个兄弟来担。
昨天,我和妹妹提出一个方案:我们两姐妹负责护理老妈,但治疗费、护理费应该由两个兄弟来承担。因为护理老妈,我和妹妹都无法正常上班,他们两兄弟补贴我们两姐妹一点家用不是应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