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买卡人就算顾忌面额一万元一张的卡需要实名登记,也可以多次多地买10张1千的卡来躲开登记。倘若真的实名登记了,只有购买者实名制,而使用者无须实名制,那这个《意见》规定就产生不了什么实质影响,防范行贿受贿也只是空谈。
基本药物制度:好药配不来,便宜药配不到
中国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已有6年,但从实际执行来看早已背离初衷。
基本药物制度以减弱医院“以药养医”、增强公益性、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为目的,要求社区、乡镇、村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规定内的基本药物,它以“零差价”为特色,比如药品进价5毛,零售价1元,按进价5毛卖给病人,政府把剩下的5毛利润补给医疗机构。
2009年基本药物制度才开始具有较完整体系
但这个制度自实行以来,就面临着尴尬弊病。
307种基本药物无法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所以允许各省根据需要增补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有研究表明国家与省级基本药物目录中,只有49%的品种是一致的,这说明国家最初在遴选基本药物时没有满足实际需要。
其次,“好药配不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量减少,病人更多流向有高质量药物的二、三级医疗机构,基层运行困难、人员流失。有研究表明,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后,新农合病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大幅度减少,县级以上医院住院增长。
不合理的采购政策加剧了药品短缺,为基层带来“便宜药配不到”的麻烦。中国以省为单位的基本药物采购不以药品企业的生产供应能力、物流、规模效益为主要遴选标准,“唯低价是取”,价格接近甚至低于成本,低价中标的企业只能降低药品质量,又由于缺乏规模生产效益,回款无保障,难以持续供应中标药品,造成常见药品短缺、质量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