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土地使用证被政府变更登记在别人名下,七旬妇状告华阴市政府违法行政,要求恢复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在半年诉讼期内,被告华阴市政府既不应诉也不出庭,渭南中院作出并送达行政判决后,华阴市政府依然不闻不问。
昨日上午,该案审判长、渭南中院行政庭副庭长王洪池告诉华商报记者,该案是近两年来渭南中院审理的200多起民告官案件中,唯一一起政府被告既不应诉也不出庭的案件。
被告半年内 未提交应诉材料和答辩状
2015年6月5日,华阴市70岁市民李女士状告华阴市政府和第三人李某(李女士次子)。李女士认为,自己的土地使用证被华阴市政府的土地权属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在了李某名下,被告违反程序,未尽到审查责任和义务,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