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9月,老陈与前妻李某生育一女小丽。
1992年6月,两人离婚,小丽由李某抚养成人。
老陈称,2001年9月至今,女儿仅在2009年探望过他两次。
现在他每月有退休金2600元,患有肛瘘疾病。
据他了解,女儿小丽每月收入16000元左右。
老陈认为,小丽作为其婚生女应对其负赡养义务,起诉到渝中区法院,要求小丽每月支付赡养费2500元,每年探望一次,每月电话问候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