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法院专门制定关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这在全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18条意见保障老年人权益,全省尚属首次
据悉,目前苏州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阶段,苏州全市法院近年来每年审理涉老纠纷案件达万件以上,主要类型集中在赡养、继承析产纠纷。
2014年以来,苏州全市法院共审结涉及赡养、继承析产案件2011件。苏州中院民四庭庭长包刚在发布会上介绍说,该院在总结全市法院多年来涉老审判工作中经验的基础上,聚焦当下老年人维权的热点难点领域,制定了《意见(试行)》。
《意见(试行)》分五个部分,共18条,对全市法院如何在审判工作中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予以规范。并用法律武器来督促子女常回家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