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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经假要来了:安徽3月1日起落地实施

2016-02-15 来源:安徽网 编辑:王叶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日前,安徽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规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痛经不能上班的可申请休假1-2天……

  对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其休息1小时;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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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假】流产的最少可享15天假

  相对于旧办法,流产假也有相应的变化。

  规定明确,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休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休产假98天,与政策产假一致。

  用人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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