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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因心情不好纵火致1死26伤 被判刑14年

2016-02-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三点水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台湾一陈姓男子酒后纵火致1死26伤,15日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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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后,警方根据监控录像画面寻线逮人。陈姓男子辩称当时喝醉了,否认纵火。但法官根据多位目击证人证词,认定他当时清楚方向,仍有辨识能力。

  报道称,历次审判都认为,陈姓男子仅因心情不佳,竟在酒后无故纵火致人死亡,他犯罪后否认罪行且供词反复,未见悔悟之意,但考虑他犯案受酒精影响,不同于刻意寻财、寻仇的放火,因此依杀人罪判刑14年。该案经上诉,台“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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