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陈姓男子酒后纵火致1死26伤,15日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定谳。
据中央社报道,法院判决指出,陈姓男子因家庭及工作问题心情不好,2014年9月在台北市一餐厅喝酒后步行回家。他在返家途中为泄愤用打火机点燃停放在新北市永和区骑楼路边的机车(摩托车),随即离去。结果火势一发不可收拾,延烧波及附近民宅,造成1死26伤,还烧毁59辆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