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对于在收买同时实施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的,数罪并罚。公安部敦促那些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嫌疑人尽快自首,2015年10月31日之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依照原刑法规定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修订的刑法通过一律追究买方的刑责,加大收买犯罪成本,无疑对铲除买方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不少收买者在购买妇女后,对其进行虐待,奸淫,这本来就是犯罪,早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没有虐待行为的收买者,因为他们的行为间接促成了拐卖事件,所以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