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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之前,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者自首可免刑

2015-09-02 来源:财若财经 编辑:付平琴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所以新法案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也将受到刑罚。不过公安部对这些收买者还是很宽容的,只要在10月底之前自首,就可以免去刑罚。拐卖酿成了太多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所以必须严惩,希望有良知的人真的不要再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了。将心比心,谁也不愿自己的家人遭这份罪。

  刑法修正案(九)通过之后,该条款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公安部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今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将一律被追究刑事责任,将是我国打击拐卖犯罪立法的根本转变。”

  这么多年来,我们打拐的重点都放在人贩子身上,前段时间甚至出现了人贩子是否应该被判死刑的激烈讨论。但是一直以来我们都忽略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屡打不绝的主要原因,就是收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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