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出台的《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一系列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的新举措。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日前,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规定了自学直考的试点范围和条件要求,在天津、包头等16个城市的直考试点工作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启动。
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
公告明确,鉴于我国道路环境复杂,混合交通明显,试点自学直考将逐步开展。根据选取不同区域、兼顾城市规模、体现典型性的精神,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地市开展试点。
今年,先期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试点工作从2016年4月1日正式开始。值得注意的是,与驾校培训相比,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