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因在赔偿金额上一直未能达成一致,且翔翔治疗时间过长,前后一共住院66天,段女士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权益,请求法院判决二名被告支付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24800余元。
法官组织调解厂方愿赔2万
庭审过程中,段女士认为电热水袋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说明产品质量不过关。厂方则认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原告使用电热水袋不当,并缺乏监护,电热水袋的质量没有问题。庭上,厂方还出具了产品检验报告。
由于原被告都在庭上表达了进一步协商的意愿,在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由厂方一次赔付翔翔人民币2万元。
法官提醒,出于方便,许多人家会在冬天购买电热水袋用来御寒,因产品质量不过关、使用不当等问题造成电热水袋故障甚至是发生爆炸的案件多见报端。因此务必谨慎购买,正确使用。
如果确实需要,最好去大超市购买,选择有3C认证的正规产品,并保存好相关购物凭证、产品证明及外包装,损坏后留存原物,以便在发生质量问题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