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随后被无罪释放。
这位“国内已知服刑时间最长的蒙冤者”,1992年12月底被抓至今,已失去自由23年。
陈满的申诉代理人易延友在宣判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宣判后,海南省高院副院长代表海南省高院向陈满鞠躬道歉,陈满表示‘没有关系’,他说能够理解当时的司法环境,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他现在很开心。”
易延友说,法院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和精神,处理过去的遗留问题,体现了司法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