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招让一些三轮车师傅接二连三中招。李某还以做生意缺资金、帮人办理提前退休等为由,在去年7月至10月间,实施诈骗14起,骗得旅社老板等人共计8万余元。
日记称行骗过程如演戏,很过瘾
为躲避民警追捕,李某成天住在旅馆里。为让骗术不断“升级”,他把每次行骗地点、金额、手段和心得记录在日记里。日记标题为“出演收获记录”,将行骗地点说成演出地址。
在日记中,李某还写了许多行骗后的感悟,如“人生如戏、角色不同”、“计划实现40起不良收获,数目千万不能太大,绝不超过5000元,否则对他人打击太大”、“养成自我保护财产的法律意识”等。李某自称,每次行骗过程在他看来都如在演戏,令他过瘾而享受。写下日记还有个想法,就是以后如果有钱了,把钱还给这些被骗的人。日记本被李某视为“行骗法宝”,珍藏在枕头底下。
受害人纷纷报案。去年10月,民警在张家港某旅社将李某抓获。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