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岁起,李某便开始以行骗为生,曾先后获刑6次。与一般骗子不同的是,李某有个习惯,每次行骗后都要写日记记录行骗经历,其中还有所谓的心得感悟。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近日,李某又因诈骗罪被张家港市法院判刑,而日记本成了他行骗的铁证。
谎称接员工出院,借到钱开溜
李某今年48岁,从18岁起开始行骗。他是如何骗人的呢?据李某称,他会坐上出租车或黑车,和司机聊家常套近乎,蹬三轮的陆师傅便是受害者。李某自称是小企业的老板。为取得信任,他经常找陆师傅聊天,请喝饮料,施以小恩小惠。
“我厂里的员工受伤住院了,你陪我去接他出院。”混熟后,李某开始实施行骗计划。到医院门口后,他让陆师傅等在门外,自己进去。“我带的钱不够,你先借我2000块,明天就还你。”没多久,李某折回来说。觉得李某为人大方,又是本地人,陆师傅把钱借给了他。钱到手,李某快速从医院后门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