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警方通报说,2016年1月28日20时54分,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桃花坞派出所接儿童医院景德路急诊观察室报警,称护士被家属打伤。民警当即赶到场。经了解,王某与妻子陈某带七个月大的儿子去看病挂水,护士侯某在为婴儿剃发时不顺利,王某为此情绪激动,拿起观察室桌子上的剃须刀朝侯某扔过去,砸到了侯某左侧脖子致其受伤。
医院保安将王某拉出医院,民警到达现场时王某已离开医院。警方随即开展调查,并于30日将王某从外地追回。
此前,苏大附儿院在29日的情况说明中表示,此事对受害护士侯某造成了身心创伤,也引起了该院所有职工的强烈关注和极度愤慨;期待相关部门能依法严肃处理此案,维护受害者和全体医务人员应有的权利和尊严。
对此,警方表示,警方将一如既往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