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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商诉马航失联乘客还贷要求:腾房退屋

2015-10-20 来源:法制晚报 编辑:徐丽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李先生在马航事件中失联后,未按期偿还贷款,房产公司因被银行要求代为清偿,遂起诉要求李先生腾退房屋,赔60余万。北京通州法院上午通报,李先生法律属性尚不明确,依法驳回诉讼请求。据悉,这是北京有关马航事件中当事人的首起诉讼案。

  2014年3月8日,李先生搭乘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由吉隆坡飞往北京,该航班至今 失联。因李先生失联,其贷款未进行偿还,A银行向房地产公司发出个人贷款履行保证担保责任通知书,房地产公司履行保证人的义务,代李先生清偿拖欠至今的贷 款本息114420.11元。

  此后,房地产公司遂以上述事实为由并根据合同约定,以商品房买卖为由诉至通州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要求李先生支付违约解除合同的赔偿金669061.26元并将房屋腾退交还给房地产公司。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李先生的妻子、母亲取得联系,在得知该诉讼后,李先生的妻子、母亲哭诉李先生失联后给生活带来的巨大痛苦,且表明诉争房屋是她们唯一的住处,等李先生情况明确和赔偿完毕后再继续偿还贷款,并提交了搭机证明。

  承办法官遂与房地产公司取得联系,希望其理解李先生的特殊境况,撤回起诉,等失联事件处理完毕再行起诉,但房地产公司以银行坚持让其承担担保责任并代为偿还李先生贷款为由拒绝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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