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1月14日,邓小平将“飞乐音响”股票赠予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约翰·凡尔霖,上海飞乐音响公司1984年发行的这只俗称“小飞乐”的股票,被称为“中国第一股”。
那么,刘光辉继承的60年前的股票,是真的吗?
刘光辉小心地拿出一张手掌大小的本本,封皮上印有“公私合营”、“宁乡栗山牌石灰厂股票”等字样。老人告诉记者,这是他从父亲手里继承下来的。
记者摊开折叠的股票,一共4页,从右往左分别写着“宗旨”、“缴股金额”、“支息经领人”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其中,“缴股金额”一栏标注的金额为225元,日期为1956年1月1日,户主名叫刘克明。
“刘克明参股一事是真的。”宁乡县水泥厂留守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厂的前身就是宁乡栗山牌石灰厂。
近几年,刘光辉为了讨要股金和分红,多次找到宁乡县工业信息局,县工业信息局批转报告让他们核实。
经过仔细调查,上世纪50年代,原宁乡栗山牌石灰厂作为私营企业在实行公私合营时,经过清产核资变成一家公私合营企业,当时共有私营股东96户,共持股票38888.92元,其中刘克明持有225元。
湖南私人掌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禹平告诉记者,被称为“中国第一股”的“小飞乐”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公开发行的第一只股票。
刘光辉家持有的这种股票,当时国家确实搞过,但是特殊时期的产物,与现在所说的股票不是一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