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温暖”披上“隐身衣”:领导“吃肉”员工“喝汤”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早已明确,要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行为。
财政部也要求,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货币形式为主,严控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低价或免费使用。
记者调查发现,自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以来,各种穿着“隐身衣”的“变种”福利、异化的“送温暖”趋于多发。梳理案例可以发现,花样繁多的违规发福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挪用专款,虚列开支。从各地纪委查处的问题来看,违规发福利的手段主要包括虚列支出、虚报冒领、挪用专款等。
比如,甘肃甘南州卓尼县职业技术学校挪用就业培训资金4.78万元,用于发放教师补助;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少青,违规从专项财政经费中列支,以劳保用品、办公用 品名义购买消费卡、实物,给职工发放节日补助。
——巧立名目,违规报销。一些被通报曝光的机关单位以开具办公用品发票等方法购买购物卡、保健品、烟酒等,巧立开支报销。
这样不把“福利”列入薪酬而是作为管理开支的问题在于,不但违反发票使用规范,而且是以增加成本、减少所得税税基的方式偷税漏税。
——“圈子”共享,利益输送。在被曝光的案例中,一些地方将所谓的福利、津补贴发给本单位上级部门的领导干部手中,借“圈子”共享来实现中饱私囊或利益输送。
记者调查发现,有地方的公交集团向上级交管部门提供公交卡,用完再续,这实际上是国有资产的变相流失。
违规发放福利、越界发放“腐利”等行为,反映的是权力的任性和领导意志的“跑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说,这种行为看似只是打政策“擦边球”,实际上却容易造成公共资源浪费、社会不公等现象,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
规范发放接受监督 保障“福利”遏制“腐利”
近几年来,福利到底能不能发,应该怎么发的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
“正常福利不可无,‘腐利’万不能有。”宁夏大学政法学院院长任军说,要消除的是“腐败”福利,要规范的是不透明的福利,而符合职工权益的奖励性报酬应受到保障。
专家认为,任何福利都应在制度约束与监督下发放,在制度设计上,要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避免暗箱操作、钻空子、“玩猫腻”等问题重复出现。
当前,不少地方已在中央有关文件的框架内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从执行层面规范、量化福利,实现福利发放的“标准化”。
例如,陕西省总工会制定用 于职工集体福利的具体标准,逢年过节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慰问品,每人每年总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而广州等地的预算审查与监督管理办法,也将公务员的基 本工资、津贴补助等福利情况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一目了然”。
张廉认为,规范福利津贴发放,还需要做到专项申报、专项检查、专项治理。
对于打着福利的幌子卷土重来的“腐利”现象,要严纪律、严要求、严标准、严处理,并做到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