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此类违规行为高发。正常发福利为何屡屡异化为违规“谋福利”?如何在确保职工合理福利待遇同时,斩断“腐利”之手?
从“国字头”单位到基层乡镇:“靠山吃山”频“揩油”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以过节名义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等行为有所收敛,但远未禁绝。
中纪委公布的最近一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的案例中,具有本行业、部门特色的“靠山吃山”“雁过拔毛”型违规较为普遍。
例如,西藏昌都丁青县卫生局原副局长格桑扎西从卫生服务中心日常收入中“抽钱”发放福利;广西东兰县轻工总会将企业上交的管理费5万元以津贴名义发放给职工;北京市朝阳区红十字会将“红十字应急救护教育讲师团”专项经费,以其他名义在企业预存使用……
领导“吃肉”职工“喝汤”,在这些案例中,领导干部往往“吃大头”。
云南大理州祥云县文联原主席李树华虚开书箱印制费7000元私分,个人分得2800元;福建省邵武市住建局党委书记付载斌向26名干部违规发放补贴,其本人领取1.45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单位和干部往往打着“惯例”“调动积极性”的幌子滥发补贴和福利,看似单位和职工受益,却伤害了社会公平。
“回头看”可发现,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各地纪委通报中此类案例几乎月月“上榜”。从 “国字头”单位到基层乡镇,这一问题普遍存在。
中纪委网站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共有1.05万人因违规发放福利或津补贴问题受到处理,8210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宁夏社科院院长张廉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一些领导干部认为相较被紧盯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行为,发津贴福利不易被抓住“把柄”,开始打“擦边球”、玩障眼法,企图相对“安全”地谋取私利。
还有些人认为反“四风”就是一阵风,存在“坐等风停”的观望和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