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遗体自愿捐献者的儿子经历了上述境况,十分心酸地感叹:“早知他们连个装骨灰的小罐都不给,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同意我爸的遗体捐献的!”
提案认为,出现上述情况,反映现行《条例》缺失某些环节的具体规定,如接收遗体后应在何种条件下保存,遗体骨灰应用何类无渗漏器皿装置等,此外,相关具体工作人员应更具人文关怀精神。
值得注意的是,提案表示,从2004年起,上海市人大和市政协均有多次收到代表和委员关于修改《条例》的提案,反映出此类呼声渐烈。
提案提出,在尚未修订前,有关单位也应以人为本,善待那些遗体捐献者的遗体,即使遗体利用完毕火化后,亦应选择合适盛具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