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一男子拿起铁锤进入金马小区将某室房间一通乱砸,事情竟缘于一场家庭矛盾,砸的却是自己女儿的房子。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经庭审查明:被告人郑某乙为占有位于裕安区金马小区某室房屋,阻止其女儿郑某甲对该房屋进行装修,遂持铁锤砸毁该房屋门锁,进入室内将地砖、墙砖、组合柜等物品砸毁。
经鉴定,该房屋内物品损失总价值12070元。
案发后,郑某乙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乙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