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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起诉儿媳 法院:儿媳不承担赡养义务

2016-01-24 来源:网易 编辑:王叶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某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一起老人状告儿子、儿媳的赡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儿子承担赡养义务,即由被告阳某乙每年给付原告阳某甲、齐某赡养费每人1325元,承担齐某的医疗费5567元;判决儿媳何某不承担赡养义务。

  延伸阅读:林丽仁:照顾婆婆是儿媳的本分

  都说婆媳关系难处,但她以一个女人柔弱的肩膀,体贴入微的细心,照料瘫痪在床的婆婆,演绎了难得的婆媳之情。她就是荔城区北高镇美兰村的林丽仁。提起她,左邻右舍都夸赞道:“林丽仁真是一位好媳妇!”

  日前,笔者来到林丽仁家,只见她正陪轮椅上的婆婆在大门口晒太阳。林丽仁今年43岁,丈夫翁建生45岁,婆婆7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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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2013年夏天,婆婆因突患脑溢血住院。尽管医生极力抢救,保住了性命,但婆婆从此不能下床走路了。

  由于丈夫和儿子在外做生意,女儿还在读初中,照顾老人的重担就全落在林丽仁身上。

  为了更好地照顾婆婆,林丽仁经常向别人请教一些营养学和护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每天帮助婆婆按摩手脚、活动筋骨。

  天气晴好时,只要有时间,她都要推着婆婆到海边走走,散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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