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源自网络
法律人士斥执法“任性”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认为,在刘先生的遭遇中,武清客管所存在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滥用手中权力,对被扣车主权益造成损害。建议刘先生采取行政诉讼的方式,起诉执法主体单位,维护自身权利,同时要求对因车辆被扣而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网友“马蹄声凌乱同学”说,这类所谓的非法运营,客运汽车载货,感觉都很模糊。“山东同事回家过年坐老乡的车,被抓住说是非法运营;邻居单位大哥开夏利买六箱子萝卜,被抓住说是客运汽车载货……”
潘强表示,查处非法运营行为的执法主体具有举证责任,而非要被查者“自证清白”。对于此类“随意乱执法”的现象,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务必保证执法部门的严肃与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