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源自网络
第一张照片拍完后,孙小姐认为自己眼睛太小,要求重拍。而重拍的第二张照片,孙小姐觉得自己眼睛瞪得太大,显得太凶,仍不满意。经过多次重拍后,孙小姐觉得其中一张还可以。于是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征得其同意后便上传了该照片。
不曾想过了一会后,“回过味来”的孙小姐又说照片不好看,希望换掉。百般要求下,派出所工作人员只得打电话联系分局将上传的照片又撤换掉。就这样,前前后后拍摄了32次后,孙小姐表示还是那张被替下来的最合适。最后,哭笑不得的工作人员还是用了该照片作为身份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