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女方多次闹到单位
导致其两年不能晋升
在开庭之前,案件的承办法官也很诧异,双方分手都好几年了,且在这几年时间里,王先生和朱女士都各自组建了家庭,怎么依然对这个“青春损失费”纠缠不清?
庭审当天,朱女士的父母也都来到了现场旁听。
“都同居了那么多年了,我女儿当时又这么年轻,总要有个说法,有个交代啊。”朱女士的母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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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王先生也是愿意给这个钱的,但朱女士好几次都闹到了他的单位,整个单位都知道了,为了这个事,王先生已经两年不能晋升了。”王先生的律师进行了反驳。
王先生的律师还说,现在这个事,王先生的老婆也知道了,一下子收走了财政大权,如今根本不可能再拿到钱。
不过,男方律师说,王先生也表示过了,毕竟以前认识一场,他还是愿意给一些补偿的,但数目不多,只能给10万,这10万也要他去东拼西凑。
法官听了双方的陈述,听出了有和解的意向,“要不你们调解一下,既然数目有分歧,就各自再退让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