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23日)上午,何某假扮吴某丈夫打电话威胁黎某,“中间人”麦某及时出现,协助双方协商“赔偿”。黎某为了早点解决事情,只好接受赔偿提议,先后将17万元交给麦某,又向张某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4万元。
2013年10月8日、30日,麦某、张某被抓归案。随后麦某家属退还黎某部分赃款5万元。2014年5月21日,吴某被抓获归案。2015年5月5日,吴某向黎某退还赃款35500元。
2015年10月14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吴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二审时,中山市中级法院称,本案是一宗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吴某出面引诱,谎称流产,在共同犯罪中显然起了主要作用。中山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且为终审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