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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悦终于有了户口,能跟好朋友笑笑一样“戴上小黄帽”,去离家只有几百米远的一所实验小学上学了。为了女儿悦悦的这个户口,于军缴纳了4万元的社会抚养费。事实上,这笔罚款,于军足足盼了5年半。
6年前,因为未婚先育,于军被街道计生科告知要缴纳一笔社会抚养费,这同时是悦悦落户的前置条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她不能理解,仅仅因为没有选择婚姻,女儿就要成为一名“超生者”,并因此丢掉女儿落户的权利。然而,为了女儿的上学和生活,她一度选择妥协,用一笔罚款换一张户口。
但按照程序,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前提是提供生父信息及亲子鉴定证明——悦悦8个月大的时候,孩子的生父见了于军最后一面,便从此销声匿迹。为了寻找孩子的生父,于军几乎穷尽了办法。她在报纸上登《寻人启事》,打电视台的热线,在微博上求助。她甚至聘请律师起诉对方,却因缺乏立案依据不被立案。最绝望的时候,于军甚至想过报警,“告他强奸”。找不着男方,她连“被罚款”的机会都没有。不过,她还是一趟趟跑着街道的计生科和区计生委,为有朝一日能获得一张罚款单而做着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