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买枪一路骑摩托车返回
经审查明,栾立明,化名刘庚, 1985年2月出生,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2014年3月初,栾立明因经济困难,产生持枪抢劫银行现钞之念。栾立明通过网络联系上卖枪者,双方约定在四川省成都交易。
栾立明从家中银行卡内取出了2万元钱后,直接乘坐火车前往成都与对方接头。3月14日,栾立明在成都市双流县一公园内,以14000元从黄儒手中购得仿制手枪1支、改制的7.62毫米口径子弹31发、猎枪子弹2发及子弹底火、子弹壳等物若干。
网络配图
栾立明心里明白,带着枪支无法乘坐火车、飞机,于是花2000块钱在成都购买了一辆五羊125型摩托车,硬是从南方骑着摩托车回来。3月21日,栾立明用刘某的身份证入住葫芦岛市绥中县一宾馆。
劫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
第二天,栾立明便来到银行附近踩点,详细掌握了运钞车到达银行的准确时间、车上人数等情况。随后,栾立明入住到葫芦岛兴城市一宾馆,等待时机。栾立明自以为策划周密,实施了抢劫,没想到最终栽在了他想抢的钱上。与此同时,警方将卖枪的黄儒抓捕归案。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依法判栾立明犯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儒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同时,栾立明赔偿焦志伟经济损失18438元。
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核准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栾立明的判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