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时许,萧裕超将邓杰兴离开村委会办公楼及所驾驶车辆的消息告知张超明,张超明又打电话通知郑展江做好准备。
23时许,邓杰兴回到地下停车场停好车,走去电梯间时,埋伏在此的韦其湖即持辣椒水喷邓杰兴,袁大厅持刀上前威胁邓杰兴,韦振增用手铐反铐邓杰兴双手,后由黎钊协助,共同将邓杰兴拉入别克GL8商务车内,迅速离开现场。
在车上,韦其湖、黎钊等人用透明塑料胶纸捆绑邓杰兴的口、手、脚。
当车行至广州市番禺区某地,袁大厅、黎钊先行下车离开。行驶途中,郑展江不断与张超明联系,随后与韦其湖、韦振增商议决定杀害邓杰兴。
韦其湖用一件黑色长袖衬衣包裹邓杰兴头部后再用透明塑料胶纸捆绑严实,当车开到南二环高速路顺德辖区内一大桥上,郑展江、韦其湖、韦振增合力将邓杰兴抛入顺德区杏坛镇一河内。
萧裕超得知邓杰兴被带走的消息后,即乘车从白云区赶到花都核实上述事实。
2014年10月14日,群众在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北水堤围河段发现了被害人邓杰兴的尸体。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
2014年10月30日,韦振增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