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常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对于部分细节辩称因醉酒记不清了。
法院经审理查明,常某一直在追求朱女士,但朱女士明确表示不予接受。案发后,朱女士书面出具谅解书,表示对常某的行为予以谅解。最终,法院依法认定常某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
为保护受害人,同时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近日,蜀山区法院还向常某出具一份“禁止令”,规定他在两年半的时间里都不得与朱女士接触。
“法院发‘禁止令’不仅是对缓刑犯的一种提醒,防止他们在缓刑期间再次接触犯罪诱因,减少他们再次犯罪的可能,而且能够避免受害人受到二次伤害。”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季峻峰介绍。
“禁止令”都能禁些啥
禁止和“坏朋友”玩
实际上,这并非我省法院开出的第一份禁止令。早在2011年5月13日,瑶海区法院祭出合肥市第一张禁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