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最近一次逮捕芷惠,是打报告给南京市禁毒委的,考虑其贩毒量实在太大,且一次比一次多,警方只好反复调查,确证芷惠未给孩子哺乳,且通过禁毒委协调民政等多部门,将其孩子交由儿童福利院临时收养,才最终将芷惠送进了监所。
贩卖冰毒50克就可能被判处死刑。而芷慧贩毒量远超于此,是否会判死刑,有待法院判决。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建明对澎湃新闻说,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至于羁押之前就在哺乳期的妇女,法律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如果情节恶劣、罪行严重,可以适用死刑。
另据法制网报道,孕妇、哺乳期妇女已经成了毒品犯罪的“新生力量”。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怀孕期间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有的毒犯为了逃避打击,大肆组织、雇佣孕妇、哺乳期妇女当“马仔”。这种犯罪势头必须得到遏制。此外,芷慧的3个小孩生父不知道是谁,芷慧的母亲年老且有小儿麻痹,接下来如何安置3个小孩,亦考验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