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3个小孩,“换得”5次取保候审
注意到,芷慧在2011年之前被多次判刑。芷慧曾因贩卖毒品罪,在2004年被判刑1年3个月,在2007年被判刑1年6个月,在2009年被判刑10个月。2011年之后至今4年多,芷慧并未收手,涉案的毒品数量越来越大,从几百克到几千克、上万克。
按照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然而,芷慧一直没有再被判刑。原因在于,芷慧一直处于怀孕、哺乳期。2015年3月芷慧被抓时,已经有个4岁儿子、2个女儿,最小的女儿才7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虽然刑事诉讼法还规定,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看守所条例同样规定,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不予收押。
于是,本来充满人性关怀的相关规定,在芷慧等人看来却成了“法律漏洞”,她数次以怀孕、生小孩来逃避司法打击,并继续吸毒、贩毒。4年多来,芷惠共被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鼓楼分局、原白下分局、秦淮分局、玄武分局取保候审5次。从庭审现场获悉,2015年3月,芷慧知道自己的案子即将开庭,但她还是铤而走险,再次贩毒,再次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