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某做生意失败后急于偿还银行贷款,将一套140余平米的房子以300多万到500多万不等的价格卖给3个买家。中介公司员工乔某为了20万元的好处费,欺骗买家帮助宛某卖房。近日,朝阳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宛某批准逮捕,并建议公安机关追捕乔某。
据了解,2013年5月初,宛某做生意失败急于偿还银行贷款,便将自己名下一套面积为140余平米的三居室挂在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出售。
同年5月8日,宛某通过中介公司与第一位买家朱女士签订了卖房协议,当时是该中介公司一家分店的经理乔某负责接待。协议规定房子成交价格为445万元。朱女士前期支付345万元。
宛某收到首付款后,本应继续协助买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他却将该处房产挂到另外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再次出售。同年9月中旬,买家陈某通过这家中介找到宛某,与其洽谈购买该房产事宜,同年9月17日,宛某又与陈某签订了卖房协议。此后,陈某支付给宛某150万元。同年10月中旬,在网签时,陈某发现要买的房子存在一房二卖。
同年11月,王某从乔某处得知宛某要卖房。同年11月下旬,乔某联系王某和宛某见面,双方约定房屋价格为510万元,王某先支付300万元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