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深入调查和依法监督下,经提请淮安市检察院抗诉,该市中级法院对曾冒用弟弟名字作案并供认罪行的沙海强盗窃案依法予以改判。
同时,因涉嫌盗窃罪再次被抓的沙海强近日被淮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发现疑点
2015年8月18日,淮安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受理了一起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显示:犯罪嫌疑人名叫沙海强,曾用名为沙海宾,系淮安市清浦区人,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并于2013年9月和2014年8月分别因犯盗窃罪被淮安市清河区法院和清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5年7月23日,沙海强又因盗窃他人财物被抓获,警方对其刑事拘留并移送淮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看上去是起再简单不过的“小案子”。但淮安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阅卷宗时却发现,卷宗中关于沙海强犯罪前科的两份判决书和劳动教养法律文书中,“被告人姓名”一项记载的都是其曾用名“沙海宾”,从没出现过“沙海强”这个名字。
出于职业敏感,检察官把这个情况记了下来。
2015年8月19日,承办检察官前往看守所提审沙海强。对自己的两次犯罪前科,沙海强坦白承认。
然而,当突然提及其姓名时,检察官看出沙海强的脸上明显表现出惶恐,但很快镇定下来。沙海强继而解释说,两个名字都是自己的,经常混着用,村里人也都知道这一点。
在以往办案中,嫌疑人使用一个或多个曾用名的事经常遇到,沙海强的解释听上去也说得通。但他脸上曾瞬间掠过的那丝惶恐神情却引起了检察官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