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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安监局危化处了解到,省安监局已经对该事故进行挂牌督办,潍坊市安监局已经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正在对该事故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具体事故原因及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理处罚措施还要等待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性质认定。
山东省安监局经过初步调查还发现:该企业违法将发生事故的装置承包给个人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严重缺失,且作业人员发现有毒气体泄漏后违章处置;该企业员工对氟化氢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安全防范意识差,遇到异常工况不能及时正确处置;发生事故的属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化工工艺,该企业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装备和完善各类安全装置,且未落实变更管理制度,擅自更改氟化反应釜内参数;该企业标准化建设流于形式,许多环节安全管理不到位。
对此,山东省安监局要求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所有化工企业:依法从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集中行动、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