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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职无须迁出集体户口 可保留到买房

2016-01-14 来源:财新网 编辑:老米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昨(13)日,市民陈东称其在办理离职时,被单位要求将由单位统一管理并挂靠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迁出,否则就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这一要求合理吗? 对此,人力社保部门及相关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回应,市民离职时无须迁出集体户口,可保留直至买房为止。

离职时无须迁出集体户口,可保留直至买房为止

  ■ 追访

  人才机构为何不接收个人户口?

  对于陈东提出的为什么正规人才服务机构不接收个人户口挂靠,记者咨询了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解释,通过单位进京落户的个人,如果将户口迁出,在没有新的单位接收或没有买房的情况下,是没有机构能为其管理户口的。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新的单位可以解决户口的挂靠,那就可以迁出到新单位,或者在离职前购买了房产,也可以将户口迁到街道,但无法以个人名义挂靠到某个人才服务机构下。

  “就人力社保部门而言,其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都是为企事业单位服务的,并不接受个人的户口挂靠。”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北京市还没有备案可以解决个人户口挂靠的服务机构。

  新生儿能在集体户口落户吗?

  2014年1月,北京市公安局公布了8项便民措施,其中明确新生儿可以在人才集体户落户。当年7月,北京市人才中心按照公安机关落户的相关政策,对户口挂靠在人才机构的,其新生儿落户问题予以明确规定。

  这份名为《关于做好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人员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北京市集体户口的,只要登记材料齐备,经核实在京无合法产权住房,新生儿可以在中心申请登记,即挂靠在父母的集体户口下。

  所以,只要父母有一个人是北京市人才管理的集体户口,孩子都可以一起落户。相关部门提示,如果有机构拒绝为集体户口当事人办理新生儿落户,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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