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国已经为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每桶130美元的调控上限,即当国际市场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
根据国家发改委披露的新机制,当国际市场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在每桶40美元-130美元之间运行时,成品油价格按机制正常调整,该涨就涨,该降就降。
官方答疑
为什么要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
答(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下同):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是2013年修改完善的。三年来,机制运行平稳,效果显著,得到了社会各方面肯定和认同。
2014年下半年以来,世界石油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国际市场油价从每桶110美元快速下跌至40美元以下,成品油价格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问题:
一是国际市场油价持续走低的影响逐步显现,过低的油价不利于我国石油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新能源和可替代能源的发展;
二是成品油价格调整与市场化目标尚有差距。
因此,国家决定修改完善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