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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曹鉴燎腐败窝案一名行贿人曾在深圳市中院开庭受审。行贿的人是广州市龙洞龙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樊志华。
据检方指控,1996年至1999年期间,樊志华为承揽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政府发包的宏图工业园(即天河东圃小新塘工业园)土石方工程、春岗山土石方工程、广汕路三宝墟沙河教师新村土建工程、天河区长兴路市政道路工程,以及其与广州沙河经济发展总公司合作开发该公司195亩土地商业住宅楼项目,请求时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副区长曹鉴燎向时任天河区沙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继雄(另案处理)打招呼,给予其帮助。
在曹鉴燎、何继雄的帮助下,樊志华挂靠沙河建筑公司承揽上述工程并与沙河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商业住宅楼协议。为感谢曹鉴燎的帮助,樊志华于1998年以人民币 983.806万元价格,购买了位于番禺区钟村镇祈福新村豪庭西路20号的别墅一幢,并将之装修好后送给曹鉴燎。